关于校内劳务酬金转卡发放的通知
发布:2015-12-18 00:00 点击:
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通知〔2015〕6号
关于校内劳务酬金转卡发放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检查组要求,按即查即改精神,现对校内各类劳务酬金领取和发放手续作如下规定:
1、各类经费发放劳务酬金必须转账至酬金领取人本人的银行卡,原则上不得直接领取现金或转账给他人。
2、劳务酬金发放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每月25日前每周四到计划财务处劳务费专柜办理批量发放、月末集中到账,目前银行卡支持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记卡。
方式二: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预约劳务费提交后网银实时发放,目前银行卡支持银联标示的银行借记卡。
3、财务酬金系统2016年正式上线后按酬金系统发放流程执行。劳务酬金发放咨询电话:清水河校区张老师61831627;沙河校区马老师83202493。
上述规定自通知发布日起施行。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