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接待费查阅财务凭证时间安排
发布:2015-12-17 00:00 点击:
关于公务接待费查阅财务凭证时间安排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办〔2015〕49号文件的时间安排,机关和直属单位在2015年12月21日前完成公务接待自查及整改;各学院(部、研究院、重点实验室)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公务接待自查及整改。近日由于“公务接待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查阅财务凭证量大,为更加高效有序进行财务凭证查阅,作出如下安排:
1.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只受理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凭证预约查询;
2. 12月21日起受理各学院(部、研究院、重点实验室)财务凭证预约查询;
3. 由于凭证室空间狭小,每个单位每次查阅不超过2人。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