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校科[2016]181号)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科〔2016〕181号
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6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
2016年5月30日
附件: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间接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与学校信用等级挂钩,由学校统筹安排。
第三条 在组织项目申请、保障项目实施条件、跟踪项目实施、监督项目经费使用等过程中,学校履行管理职责,营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努力提升信用等级。
第四条 项目间接费用的分配:
学校管理费占间接费用的55%;
学院管理费占间接费用的10%;
项目组管理费(含绩效支出)占间接费用的35%。
第五条 项目绩效支出是学校为提高项目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须在科研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重贡献、重实效”的原则分配。绩效的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实际研究工作,且对总体目标完成作出贡献的项目组成员。
第六条 绩效支出发放标准: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复的绩效支出,学校将根据项目研究进展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次发放。项目年度绩效支出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年度绩效支出额=绩效支出总额÷执行年数。
第七条 项目绩效支出发放流程: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预算,每年三月底填写《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xx)年绩效考核表》(以下简称《绩效考核表》);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学院、实验室等)组织专家对项目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表》中签署考核意见,并建立相关考核材料档案。所有项目的考核工作在每年四月中旬前完成;
3.计划财务处对负责人报送的《绩效考核表》审查并会签,所在单位将审查会签后的《绩效考核表》于四月底前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及计划书对《绩效考核表》审核;
4.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财务处相关绩效发放程序办理绩效支出,发放额须与《绩效考核表》明细栏一致。
第八条 为进一步鼓励教师参与基础研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激励作用,提升学校基础研究水平,学校对圆满完成当年研究计划且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该项目间接费用的15%。
第九条 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保障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对项目执行期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发放绩效支出:
1.未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相关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总结报告、验收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的调整未按要求提前报批;
3.无正当理由,项目未按计划书要求进度执行,或未按期落实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4.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
对于前款各项情形,绩效支出如已发放的,学校有权追回。
第十条 项目合作单位的间接费用外拨管理:
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学校依据合作合同(协议)转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外协合同审批表》,并提供合作双方单位盖章的合同(协议),到计划财务处办理间接费用的外拨。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表: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xx)年绩效考核表
附表: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
(xx)年绩效考核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计划书绩效支出额 | 电子科大 | 万元 | 已发放额 | 万元 | 本次申请发放额 | 万元 | |||
合作单位 | 万元 | 已外拨额 | 万元 | 本次申请外拨额 | 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考核情况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
考核方式 | 考核结论 | 通过 | 不通过 | ||||||
单位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财务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科研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一式三份:学校、学院、课题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