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再次提醒全校教职工按时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通知

发布:2020-05-20 14:14 点击:

 各位老师:

今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后的第一次汇算清缴,根据税务局错峰有序办理要求,我校集中办理时间是5月1日至6月10日,请各位老师务必按规定期间办理。

办理年度汇算可能有需要补税、可以退税、可享受免申报、无需补退税四种情况,其中:

1、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若您需要补税,请一定在规定期间办理汇算并补缴税款,否则将影响您的纳税信用,同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您可以在规定的汇算期间申请退税,若未按规定期间办理,则视同放弃

3、享受免申报和无需办理退补税的纳税人,可以豁免申报。

个税汇算清缴面向所有纳税人,全校在岗教职工、长聘聘用人员、退休职工(2019年度年中退休或当年在学校领取了劳务酬金并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的)、在学校领取劳务报酬并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的学生、在校任职且符合居民纳税人条件的外籍、港澳台教职工均需办理。各位老师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自己的汇算情形,并办理年度汇算。个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向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个税的退税和补税也是由税务局直接审核办理。

在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校内咨询电话:61831254         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计划财务处

2020.05.20

 

相关链接: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内含培训回放视频链接)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操作指引(APP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