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4月在职人员工资扣税项的说明
发布:2016-04-25 21:54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我校须在2016年5月申报期使用全员全额系统申报4月个人所得税。我校在职人员工资原扣税模式是滞后两个月,如2016年3月工资中扣除的是2016年1月工资薪金应纳个税。
2016年3月,我校上线了薪酬管理与服务系统劳务酬金模块,在职人员劳务酬金已实现了实时预扣税。目前,在职人员工资模块正在建设中,全面上线后在职人员工资扣税模式将从滞后两个月,过渡到滞后一个月,最终过渡到实时扣税。
2016年4月在职人员工资中“本月税”字段扣除的是2016年3月应纳个税,“补扣税”字段扣除的是2016年2月应纳个税和以前未扣完个税。
特此说明。
扣税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扣税咨询电话:61831254
计划财务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