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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财务工作会

发布:2019-05-22 09:25 点击:

 5月14日上午,学校财务工作会在清水河校区主楼B2 8-1会议室举行。校长曾勇、副校长熊彩东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本次会议包括学校科研“放管服”专项工作讨论、学校收费管理小组工作安排、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布置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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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校科研“放管服”专项工作小组会上,校长助理、计划财务处处长徐谡传达了财政部科研“放管服”会议精神。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放管服”的深度、广度、力度及发文的密度空前。对于“放管服”政策,高校不仅要“接得住”,还要“用得好”,要遵循科研规律,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不断优化管理服务,增强一线科研人员获得感。

科研院副院长张玲召对《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文件要求,各高校要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优化科研管理服务、加强诚信建设、改进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对财务报销、招投标、审计检查等行为对科研活动的干扰。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汪晶汇报了科研“放管服”政策落实情况,对“已完成”、“需修订”和“需新立”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目前,学校已完成了外国专家和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境)办法、科研业务工作餐相关制度的完善修订。未来,还需进一步简化报销审批流程和手续、落实科研急需设备特事特办机制、简化招投标流程、制定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她还通报了计划财务处对30个科研千万级以上团队及特色中心走访情况。科研老师肯定了学校数次简化报销手续、上线科研财务管理系统解决老师“科研财务两头跑”问题等一系列“放管服”举措,希望学校进一步打造覆盖科研活动全过程管理的服务体系,加强对科研项目预算指导和政策培训等。

   曾勇表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科研“放管服”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对照文件梳理任务清单,在6月30日前完成政策清理、修订与制定工作,遵循科研规律,“用好”、“用够”政策,比如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要落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守住“底线”和“红线”;要不断强化服务,明确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科研人员“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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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校收费管理小组工作会上,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杨铁铣汇报了学校现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票据类型及收费审批流程等情况,并提请收费管理小组审议2019学年新增专业的收费标准、后勤保障部新增及变更服务性收费标准、授权由计划财务处审批培训费和会议费收费申请等事宜。经收费管理小组集体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在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布置会上,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中心主任李建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做了政策解读。专项资金分为房屋修缮类、设备资料购置类、基础设施改造类和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类。针对各个类别,他分别解读了专项资金支持和不支持范围,并汇报了申报及评审工作布置情况和进度安排。熊彩东指出,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时要保障重点,优先谋划与师生密切相关的改善项目;要“吃透”政策,做好做细申报材料,积极争取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最后,他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快本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确保6月30日前执行进度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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