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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国内差旅费及会议费管理办法解读培训会

发布:2016-09-27 14:18 点击:

      919日,计划财务处分别在两校区举行了《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2016]288号)和《电子科技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2016]289号)解读培训会。各单位财务干事、项目团队财务助理等超过300名教职工参加了培训。两校区培训会分别由计财处廖卫玲及王萍副处长主持,会计核算科科长汪晶及科研科副科长于超主讲。1474939880395561.jpg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着重强调了“放、管、服、落”四大方面。“放”即“简政放权”,释放出包括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间接项目、差旅会议费等在内的“九大利好”政策;“管”即强化责任与规范管理并重,守住“红线”、“底线”;“服”即“优化服务”,要求“一加一减”,优化服务做加法,报销流程做“减法”;“落”即“实化细化”,要求打通目前政策堵点,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

根     据文件精神,计划财务处召开了微固学院、电工学院、通信学院教授座谈会,并与学校办公室、科研院、人力资源部交流沟通,制定了新的国内差旅费及会议费管理办法。

      新政策制订的思路是:一、区分经费来源制定差异化政策,对于使用科研经费开支的出差,出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可自主选择乘坐不同标准的交通工具,由项目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并承担管理责任;对于其他经费,参照兄弟学校标准,政策按从宽原则确定,同时对国字号人才给予特殊政策,享受一类人员待遇。二、建立支出报销的信用和问责机制,由过去政策为“堵漏洞”而加程序加材料,调整为“信任+自律+问责”而简化流程和材料的新思路。

      新政策的内容变化涉及:将出差人员分为三类,放宽交通工具乘坐的等级限制,提高住宿费标准(一类上限为1200//天,二类上限为700//天,三类上限为500//天);解决之前报销中的疑难问题,如:无住宿费发票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说明并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共同审核后报销等;将80人以内会议审批权限下放到项目负责人,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即使用科研经费召开的会议760//天,其中住宿费500//天,伙食费150//天,其他费用110//天;使用其他经费召开的会议550//天,其中住宿费340//天,伙食费130//天,其他费用80//天,如不发生住宿费或伙食费,综合定额标准按照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定额标准执行,扣除经费不得调剂使用。

      据悉,为更好服务全校师生,计划财务处与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合作开发的“科研财务管理系统”即将上线。此系统可实现科研到款网上查询,提高科研经费上账的效率、准确率,避免老师们在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申报、预算调整等现场审核及部门之间的往返。计划财务处还将继续与人力资源部和国资等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与交互。

撰撰稿人:许雅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