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校内预算专项评审会
2015年12月30日,计划财务处组织了校内外9位审计、工程、造价、设备等领域专家以及教师代表,对2016年校内预算申报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进行了专项评审,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此次评审项目涉及7个校内单位,涵盖体育场完善、电子科技博物馆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配电工程、绿化、防水、楼道维修等。评审会上,各申报单位阐述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资金需求计划以及支出明细预算等。
专家组通过严格评审,深入讨论,最终形成评审意见,评审项目共19项,建议暂缓项目3项,审减金额达35.43%。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经常性专项和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也组织了由分管校领导担任评审组长的项目评审。这是学校第一次举行校内预算项目评审,是学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后学校预算编制凡立项必先入库,凡入库必先评审。
近年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行中央级普通高校绩效拨款与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39号)和《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5〕91号)等管理制度,对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改革,做实项目库,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高校对校内预算编制也要实施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执行率与绩效挂钩的管理办法,对部门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高校扣、减、停财政经费。
为适应国家预算改革新形势,经校长办公会2015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电子科技大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内容规定从2016年起校内预算执行进度按时点考核。学校将6月、9月和12月分别作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时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50%、75%和100%,预算执行率达标。9月项目支出总体预算执行率不达标的预算单位,学校按该时点应完成额与实际完成额的差额扣减该单位项目支出当年预算额度。12月项目支出总体预算执行率不达标的预算单位,学校将按其预算执行率对下年度支出预算进行相应扣减,预算当年未执行完的项目不结转,年底清零。项目支出总体预算执行达标中排名靠前的预算单位,学校适当增加该单位下年度的项目支出预算,并以当年获得的教育部预算执行绩效奖励经费为基数,按其10-15%的额度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奖励专项。
预算就是谋事,执行就是干事。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学校今后将进一步健全预算评审制度,加强项目库建设,落实预算执行考核管理办法,做到更加规范、科学、有效。
撰稿人:干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