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年度奖酬金的通知
发布:2020-01-10 11:32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为了用足用好全年一次性奖金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现将2019年年度奖酬金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奖酬金的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4日-17日
二、年度奖酬金的申报流程
1.下载填报申报资料
请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2019年年度奖酬金压缩包”,并按照《2019年年度奖酬金发放操作及注意事项》(见附件)进行操作。
2.提交申报资料
所需资料:酬金发放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温馨提示:经费项目号不同请分开填制酬金发放清单,纸质版请用A4纸横向打印,由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在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7房间,电子版请在提交资料时现场拷贝。
三、其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年度奖酬金只能发放给在职人员、退休人员、长期聘用人员。
2.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每年只能集中时间用一次。
3.年度奖酬金采用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发放,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以保证年度奖酬金发放的准确及时到账。发放银行卡可以选择建设银行借记卡﹡或交通银行工资卡。
﹡温馨提示:若首次选择建设银行卡发放,需持卡人本人在发放前先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系统,维护卡号信息后才能正常发放年度奖酬金。
4.各单位在发放中应注意合理避开全年一次性奖金盲区(见附件)。
5.发放中的具体事宜请咨询:于超61831254,畅歌61831759。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