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2019年春季招聘初选面试安排

发布:2019-05-10 11:19 点击:


根据人力资源部要求,现将计划财务处2019年春季招聘初选面试将于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9:30在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3会议室进行,相关安排如下:

一、招聘小组构成

组长:徐谡

成员:王萍、廖卫玲、杨铁铣、汪晶、罗敬、罗旋宇

二、初选面试流程

1.根据人力资源部反馈的通过笔试人员信息,于5月12日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要求。

2.初选面试前对面试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若与应聘所提供的基本信息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初选面试资格。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应届生为就业推荐书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英语等级证书、学生干部经历、其他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如中级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3.面试方式:应聘者通过抽签方式,按顺序进行5分钟PPT陈述,并回答评审小组问题。

4.面试满分为100分,计分包括逻辑判断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性格特质、职业规划、仪表仪态等方面内容。

5.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4:6占比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在前两名的(含并列者)确定为参加学校评审的人员名单。

6.进入校级评审环节人员名单于5月16日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布。

 

计划财务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