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事项的工作布置会通知
发布:2019-01-04 11:22 点击:
校内各单位: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本轮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合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并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保证全校职工能及时享受到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现定于2019年1月4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清水河校区主楼B3-704召开工作布置会,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人事干事参加,欢迎财务秘书到会学习。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