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发布:2017-05-15 10:38 点击:
关于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已完成“三证合一”换证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处将于2017年5月16日起恢复增值税开票等相关业务。
请大家对外提供新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号)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购买方名称:电子科技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07193117
地址、电话: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经办人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成都新鸿支行51001908608059000666(科研业务)
建行成都新鸿支行51001908608059000888(非科研业务)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