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校内预算项目使用(含学校直接受捐的捐赠项目立项)
发布:2018-05-24 15:05 点击:
1.办理流程
(1)提交“电子科技大学非校内预算项目使用审批表”(见附件),立项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资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和项目预算(列明开支范围);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
(2)持立项申请表、拨款或捐赠的正式文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到预算管理中心签字确认收入入账(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
收入入账办理地点:清水河主楼B3-30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0870
(3)确认收入后,将立项申请书、拨款或捐赠的正式文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材料送至预算管理中心办理立项, 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办理地点:清水河主楼B3-302,联系人:李瑶怡,联系电话:61831030。
备注1:非校内预算项目指经申请获批由上级部门、政府、或其它企事业单位等划拨经费到学校账户的项目。
备注2:资金来源为学校直接受捐的捐赠项目立项,同非校内预算项目办理流程一致,需填写电子科技大学非校内预算项目使用审批表。